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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法院探索推出“一案E群”平台

  为更好地搭建法官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桥梁,让当事人不用跑腿即可参与司法沟通全过程,市南法院近期探索推出“一案E群”平台,为群众提供“指尖上”的便捷司法服务。

  近年来,受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亲赴当地法院与法官沟通;案件繁多,法官忙于开庭,无法及时接听办公来电……多方因素的叠加造成了“找法官难”的现实困境。传统微信案件群虽然也能为法官与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但存在电子材料归档繁琐、前后程序流转困难、数据安全难以保障、公私难分泄露隐私等问题,反而加重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负担。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市南法院牢牢把握山东智慧法院4.0系统上线有利契机,研发“一案E群”平台,以手机为载体,以微信小程序为底层平台,建立起了一套法官和当事人实时高效沟通的司法移动办案平台。

  重构“线上平台”

  一键建群畅通沟通渠道

  “一案E群”平台与山东省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数据相衔接,能够通过案件节点建群,并自动抓取案件当事人信息,从而进一步邀请案件相关人员进群。平台为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当事人、律师、代理人等多种角色开通了认证渠道,支持包括微信邀请、12368短信邀请、自助申请、扫码进群等在内的多种进群方式, 既保证了司法工作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又为全体案件相关人员提供了实时表达诉求的平台。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律师的司法需求,平台开发了律师申请建群功能,经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审核后即可建立案件群,若超时未审核处理则自动建群,最大程度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

  着力“上下贯通”

  优化衔接提升流转效率

  调解、审判、执行……一个案件往往会经历多种程序,办案团队与人员也会发生变化,如何将案件办理信息快速、完整地流转至下一程序,成为检验平台成效的“试金石”。平台开通了群流转功能,案件由诉前调解转正式立案后,建立新群时平台会自动将调解群内的聊天记录同步移至新群,承办法官能够查看诉前调解员、书记员和当事人在群内的沟通内容,方便法官提前了解案件症结,以便开展针对性的审理工作,提升案件审理效率。随着案件进展不断深入,执行法官、终本团队也将依次入群,实现当事人和案件不同环节法官之间的互动,为当事人提供从诉前、诉中到诉后的全流程诉讼服务,减轻当事人多次往返法院的诉累。

  “本案经过诉前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已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电子传票,是否收到?”这是市南法院金门路法庭黄健团队使用“一案E群”平台与当事人沟通的记录。被告未经原告同意许可,擅自使用原告的美术作品进行产品设计、销售,因而原告向市南法院提起诉讼。因被告住所地不在青岛,沟通不便,黄健团队遂使用“一案E群”平台,搭建起了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桥梁,让当事人一次法院都不用跑,即可参与司法沟通全过程。

  聚焦“全程留痕”

  固定信息保障数据安全

  在传统微信群中,聊天信息被储存在了第三方服务器中,存在数据泄露的隐患,且微信群内的电子材料需要导出之后再上传至电子卷宗平台,耗时耗力。为解决这些问题,平台通过加解密、区块链等技术,固化聊天记录,任何人都不能删除和毁坏已发送出去的聊天内容,数据安全得以保障。同时,平台打破了内外网壁垒,支持材料一键上传功能,对于群内的聊天文件,法官点击后即可将其回传至法院内网。平台还能辅助法官自动生成各种文书、自动回传电子送达回执到法院电子卷宗系统,大大节省了法官在程序性事务上耗费的时间,法官可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工作中,有效提高案件审理质量。

  “感谢市南法院‘一案E群’,给我们身在国外的人提供了便利,谢谢孙法官!”一位远在美国的被执行人通过“一案E群”平台发来了消息,表达了对市南法院“一案E群”平台和孙兴文法官团队的感谢。这是市南法院“一案E群”平台在更广领域适用的新突破。

  原告某银行诉被告任某某、崔某、曹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市南法院判决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借款协议,被告曹某某偿还原告借款本息、费用,被告任某某、崔某对被告曹某某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对被告任某某的抵押房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某银行将债权转让给栾某某。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孙兴文团队决定强制执行,拍卖被执行人任某某名下位于崂山区某处抵押房产。拍卖过程中,被执行人任某某、崔某积极配合法院,主动将涉案房产在拍卖成交前腾空。最终,涉案房产以7511739.31元的价格成交,完成财产分配后,拍卖款还剩183万余元需发还给被执行人。孙兴文团队立即联系被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任某某、崔某身在美国,短期内没有回国计划,而被执行人任某某、崔某又急需这笔钱。

  一方面案款涉及金额较大,若被执行人不到法院签字确认就发放案款,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而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短期内不回国,又急需用钱。面对两难境地,孙兴文灵机一动,想到可以借助院内新上线的“一案E群”平台来解决这个难题!孙兴文立即组织当事人登录“一案E群”平台,组建执行工作群,开展案款发放工作。经过对被执行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核验后,孙兴文询问被执行人是否同意通过“一案E群”平台确认收款人和收款信息,被执行人都表示没有异议。按照法官要求,被执行人任某某上传了签字捺印的账户确认书和银行卡复印件,孙兴文经过确认后,立即通过案款系统向被执行人账户转入183万余元案款。一小时后,被执行人任某某发来群消息,表示案款已经到账。被执行人对“一案E群”平台的便民功能交口称赞,表示这个平台让其高效便捷地收到了案款,避免了来回奔波的苦恼,真是为群众“打官司”办了一件实事。

  据介绍,市南法院将坚持“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的工作导向,进一步完善运用“一案E群”平台,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力提升互联网审判智能化、智慧化水平,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切切实实惠及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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