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伟
本报4月7日讯 当今世界已进入数字化时代。相对于互联网时代将消费推向极致,催生一系列消费的新模式、新方式、新业态,数字化时代将生产推上新高度,创造生产力新形态——数字化生产力。
7日的文化数字化暨数字版权产业论坛上,围绕“产业应用 版权赋能”主题,专家学者、行业领军人物等齐聚一堂,围绕文化数字化、文化科技融合、数字化文化消费与交易新场景、数字版权、文化产业融合等主题,开展研讨与交流,分享最新学术成果和产业转化成果。
科技犹如文化产业鸟之双翼,离开了科技文化,生产数字化就不能腾飞。“文化与科技融合”是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大趋势和关键。同时,版权的文化和财产属性决定了数字版权与国家数字经济和文化数字化战略紧密相关。
本次论坛旨在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版权产业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国家新闻出版署数字版权服务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张树武以“构建以版权为核心的数字文化透明服务网络生态体系”为题,进行了主旨分享。他表示,文化数字化发展的本质是运行版权,实现版权利益最大化。通过构建数字文化经济的版权机制,引导我国数字版权科技发展,我国正在逐步形成以版权为核心的数字文化经济透明可信服务生态,实现全媒体数字文化产品从内容生产、交易、传播、消费各环节的透明可信服务,护航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
论坛现场,7项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系列标准发布。本次发布的标准涉及文化数字内容的分类及文化体验装备及技术等方面,规范了文化大数据相关行业术语、技术、流程和服务,将对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助力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实施。
《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要求,在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传输存储及数据治理等环节,制定文化数据安全标准,强化中华文化数据库数据入库标准,加快文化数字化建设标准研究制定。据介绍,中国公共关系协会文化大数据产业委员会联合相关单位成立标准编制工作组,自2020年起持续开展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系列团体标准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已发布25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