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即墨区检察院积极创新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行一站式速裁办案模式,聚焦案件效率、质量双提高,完善刑事速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诉讼监督、矛盾化解协作机制,会同公安、法院、司法局对刑事办案全流程进行优化升级。
围绕搭建速裁案件一站式办理平台,即墨区检察院牵头会签了公检法司《关于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机制8份,对速裁案件办理职能分工、适用范围、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程序等内容予以明确,简化程序,有效促进速裁案件规范化办理。
即墨区检察院会同即墨区公安分局、法院、司法局建立两处“一站式”速裁办案区,公、检、法、司分别指派办案团队入驻,发挥“集聚”效应,强化“侦、诉、审、执、监”集约协同办理,推行“集中告知、集中提审、集中签字具结、集中审查起诉、集中开庭审理”的“五集中”办理机制。今年以来,新受理案件平均办案周期仅为20余天,较去年缩短60%以上,办案效率大幅提升。目前,即墨区公、检、法、司部门共同规划的刑事办案中心已经进入设计装修阶段,总面积4000平方米。同时,即墨区检察院还在即墨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设立一站式速裁办公室,根据四级办案机制,由一级办案组的两名员额检察官定期到速裁办公室开展工作。今年上半年,为确保疫情常态化下醉驾和交通肇事案件的正常移诉,一级办案组对公安机关在办的一百余起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提前审查,前移案件质量把控关口,案件办理期限由5天缩短到2天。
统一标准,推动速裁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即墨区检察院加强公检法磋商,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制定适用速裁程序的11个罪名案件证据标准清单,引导公安机关按照证据标准侦查取证,真正做到“简办不陋办,提速不降质”。强化诉前筛选,对可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统一注明,并在诉讼卷宗上加盖“刑事速裁案件”标识,对识别标准判断有分歧案件派员提前会商。今年以来,该检察院起诉案件速裁适用率51%,同比上升18%,法院审判适用速裁率41%,同比上升11%。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