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股东研究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减至5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QWL4DX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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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