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南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经过研究,同意接受青岛南太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管委托。原青岛南太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人务必在公告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书面与青岛南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系,商讨相关事宜。过期将按相关法规处理。
特此公告
青岛南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