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霞(身份证号:370302********3621):
你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我局于2022年7月19日向你依法送达了青黄卫公罚字【2022】第02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依法作出青黄卫公催告字[2022]02001号《催告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567号,联系人:杨丽、宋召海,联系电话:0532-86996726。
青岛市黄岛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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