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当自然人或法人、非法人组织的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如何取证呢?青岛市市中公证处近日发布相关法律知识和案例,并提示:如果在生活中遇到人格权受到侵犯的行为,可联系公证员提供专业的公证法律服务。
据介绍,保全证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与申请人权益有关的、有法律意义的证据、行为过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对申请人的取证行为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保全证据公证是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纠纷、劳动纠纷、知识产权侵权等案件中保护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预防纠纷,减轻法院负担,维护社会诚信具有积极的意义。
以下是几个与人格权保护有关的保全证据公证案例:
案例一:小王去年在某照相馆拍摄一套写真。近期小王发现该照相馆未经其同意,擅自在抖音上使用其写真照片进行商业宣传,侵犯了其肖像权,为此小王将该照相馆诉诸法院。为提交该照相馆涉嫌侵权的相关证据,小王向公证处申请对该抖音上发布的相关视频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案例二:张某与王某有商业纠纷,王某不满张某,在某视频平台发布多条涉嫌侮辱张某的信息。张某发现后,为维权举证需要,向公证处申请对王某发布的相关信息进行了证据保全。在公证员的指导下,张某在公证处顺利完成了相关证据的取证和保全,为诉讼维权做好了充足的证据准备。
案例三:某知名上市公司在某购物平台上发现,有一家店铺冒用其公司名称,在相关商品上使用与该知名公司包装装潢相似的外包装等,涉嫌侵犯其公司的名称权及不正当竞争等。为举证维权,向公证处申请对该购物平台上的涉嫌侵权公司的店铺和有关名称、商品展示等页面进行证据保全,对其购买并收取有关货物的过程进行证据保全,以便维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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