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法院近年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依法审判各类案件,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全力打造生态环境司法品牌。
专业审理深挖公平正义“高效能”。莱西法院实行案件归口审理模式,在日庄法庭设立环资法庭,在姜山湿地设立巡回审判工作站,在产芝水库管理所设立“河长制”法官工作室,构建形成了专业法庭、巡回工作站、法官工作室相结合的模式,最大限度发挥专业化审判机构的优势和作用。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推行“上门巡诊”式诉前调解模式,主动对接基层组织,上门讲解典型案例、化解矛盾纠纷150次。3年来共审结环资类案件825件,其中,3篇案例入选青岛法院环境资源十大典型案例。
生态修复呵护绿水青山“高颜值”。莱西法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将被告人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对其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对被告人的引导、监督,实现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并重。在崔某等人越界采矿造成近200亩农用地被毁案中,宣判前被告人自愿缴纳117.5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修复,主动缴纳罚金50万元,莱西法院依法从轻处罚,扣押的68.94万立方米 高岭土矿土,判令依法处置,所得款项用于生态修复。被告人自愿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并得到支持,为全省首例。
多元共治拓宽生态保护“高速路”。莱西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牵头出台了《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开展执法协作、重大案件协商、召开联席会议等开展联动协作,“司法+行政”工作模式初步形成,相关工作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日庄环资法庭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