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8月31日讯 崂山区高度重视海洋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11月,崂山区在辖区内11个海湾全面推行湾长制,逐步构建起区、街道两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湾长组织体系,健全相关配套制度,2021年重新修订并印发了《崂山区推行湾长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的实施方案》和三项制度等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压实责任,2022年崂山区创新将湾长制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区级巡湾次数同比增加2倍,湾长制体系运行效能明显提升,各部门共管共治、统筹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陆海统筹格局。(通讯员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