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8日讯 市生态环境局崂山分局近期利用非现场手段发现线索,及时查处了一起使用排放超标和冒黑烟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
根据走航监测结果,该局获知崂山区S296、S214等道路附近颗粒物浓度较高,立即安排执法人员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临近道路正在进行道路施工,施工中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委托检测机构对当事人正在使用的压路机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过程中有可视黑烟产生,该区域属于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并使用执法记录仪影像取证,后续根据检测机构提供的检测报告,该设备排放废气超过规定标准2倍以上。目前该案已进入处罚程序,近期将下达处罚决定。在执法人员的耐心帮扶指导下,当事人立即整改,对设备进行全面维修并按时提交了整改材料。
本案来源于道路颗粒物走航。根据走航监测结果,对相关路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确定了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排气检测,现场取得了冒黑烟的影响证据,获得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后,进一步确定其排放超标行为,依法决定立案处罚。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叶庆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