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3年12月2日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胶自然资规告字[2023]11号),该公告拍卖出让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单独出让,出让起拍价不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370281008238GB00211号地块胶北街道办事处已委托评估公司对该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评估并予以保留,评估总额为3750945元;370281008017GB00240号地块胶北街道办事处已委托评估公司对该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进行评估并予以保留,评估总额为4458640元。上述地块竞得人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除缴纳全部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外,需与胶北街道办事处办理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对接移交手续。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以此为准。
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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