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有关要求,青岛市殡仪馆将按照逝者陈维花丈夫的申请对其遗体进行火化,现予以通告。
陈维花,女,山东省诸城市枳沟镇乔庄社区乔庄村人,户口(身份证)已注销,2009年3月20日因心脏病突发死于青岛市中心医院,遗体自2009年3月21日起保存在青岛市殡仪馆内。
有异议亲属(单位、组织)见报后,可于3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并到青岛市殡仪馆办理有关手续;逾期未提出异议,我馆将按照有关规定将遗体火化。
特此通告。
青岛市殡仪馆地址:青岛市重庆南路178号,咨询电话:0532-84961529。
青岛市殡仪馆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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