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11日讯 为进一步推动高新区“无废城市”建设,青岛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认真落实市局《关于同意在青岛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管理试点工作的批复》文件精神,采取“四个统一”模式扎实推进试点各项工作。
据了解,“四个统一”包括:分局统一使用一个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账号、统一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由园区统一实施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邀请高水平专家组织开展园区企业危险废物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培训。(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高静文 通讯员 曹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