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推出11个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新政,经中医综合治疗达到西医手术治疗同等疗效的,参照手术DRG外科病组付费,实现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推动中医药服务从“价格医疗”向“价值医疗”转变。
按照中医药优势特色突出、诊疗路径清晰、临床疗效确切等原则,11个试点病种涵盖骨伤、肛肠专业,包括桡骨骨折、肛瘘等病种。纳入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的病例,需同时符合中、西医诊断标准,具备手术指征,按照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经规范的中西医结合治疗后达到西医出院标准同等疗效,且中医类治疗费用占比不低于总治疗费用的50%,充分体现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特点,中医药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在费用核算中得以合理体现。
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市卫生健康委印发了11个试点病种的临床路径,要求付费试点病例完成临床路径且路径执行率达到80%以上。 (黄 飞)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