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玉峰置业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你公司享有的债权合计1049696.87元(大写壹佰零肆万玖仟陆佰玖拾陆元捌角柒分)及相关全部从权利,债权详情为(2013)李民初字第88号调解书项下14848.21元人民币,(2013)李民初字第148号调解书项下1034848.66元人民币,已全部转让给张昌太先生。我单位于2025年5月20日向贵公司邮寄的债权转让通知(XA87571221937号挂号邮件)无人签收,现通过报纸公告通知。
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请贵公司直接向张昌太先生履行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
青岛市人民防空建筑工程中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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