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璐璐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亲清政商关系是新时期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是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为深化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认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南。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现实意义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促进经济发展、带动科技创新、扩大群众就业、增加政府税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排忧解难,让他们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搞发展。”推动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也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时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近年来,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不少民营企业发展遇到了困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这为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信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供了政策遵循,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
健康政商关系是加强廉政建设的制度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他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决远离各种‘小圈子’‘小兄弟’,坚决杜绝低俗的投桃报李的行为”。历史表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有助于增强官员品德意识、清廉意识、服务意识,督促官员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防止懒政怠政庸政等消极思想的产生,打造具有专业精神、法治精神的政府。对于企业来说,也有益于培养企业家精神,通过制度规范,引导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效防止各类腐败行为的发生。亲清政商关系使政商双方置于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之下,最大限度地督促党员干部远离腐败,使官员廉洁从政、使商人安心从商,从而激发市场生机与活力。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增强政府公信力的迫切要求。公权力是人类共同体为生产、分配和消费公共物品和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有序发展而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其存在是为了保护公民权利、维护公共秩序和谋求公共福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权力姓公,也必须为公”,影响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的一大问题就是“亲”“清”政商关系界定不明晰,导致公权力边界模糊,进而给公权力寻租创造了机会。习近平总书记还提出:“企业无信,则难求发展;社会无信,则人人自危;政府无信,则权威不立。”公权力寻租等异化行为,会导致政府公信力降低。公信力是“政治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构成政治制度合法性的基础,有助于政权稳固、社会稳定,有利于贯彻政治方针、拓展施政空间。构建明晰的亲清政商关系,从制度层面划定政商交往界限,可以减少或避免公权力寻租,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权威和公信力。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多维路径探讨
整体来看,当前政商关系之间还存在着“亲而不清”“清而不亲”“不清不亲”的问题,亲清政商关系的路径构建应围绕着文化、法律、政策全方位开展,从态度、效度、力度、速度入手构建多维亲清政商关系。
一是态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文化以其内在的价值观念和精神追求来引导人的行为,是现实生活的综合反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政府工作人员以及企业员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可以更好地发挥文化教育的长效作用,建构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一方面要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不断提升工作精气神,避免为官不为,同时帮助其正确看待、带头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处理好政商、政民关系,保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另一方面要帮助民营企业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财富观,合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既彼此独立又互帮互助,既互不依附又主动沟通,既各司其职又合作共赢的良好关系。
二是效度。以健全法律保障体系为依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首先,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法治思维。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也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制度保障。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有助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政商关系异化,这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关键。需要用相对稳定的制度界定好政府权力边界,将法治作为政商双方思考问题的前置条件,使政商交往互动实现规范化、程序化;其次,需要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健全和完善对政商关系各环节的法制规范,兼顾各地实际情况,建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精准监督权力运行的诸环节,使法治政府观念深入企业;再次,要走进企业进行普法宣传,实现正面宣传和负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彰显政府公权为公的决心,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实行“黑名单”制度,营造良好健康的法治营商环境。此外,进一步提高政策服务的针对性,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进一家门、办多家事”。优化政务流程,按照高效协同的思路,改善审批环境,扩大政务公开程度,做到既公开又透明。
三是力度。以实干为第一要务,为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首先,要努力实现扶危济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需要政府部门改变治理理念,树立多元共治意识,强调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与企业建立合理科学的常态化沟通渠道,开展多样化的交流活动,了解企业真正的核心诉求,让民营企业家敢讲真话,并让其充分参与到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来,使出台的政策真正惠企。当企业面临困难时,政府应愿作为、敢作为,结合调研获得的实际情况及时反馈,提供解决方案,增强企业对政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信心,促进政企融合与地方经济发展。其次,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打击腐败和不正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和司法独立,确保法律公正执行;加大反腐力度,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打击腐败和滥用职权的行为;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再次,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及时吸纳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公共治理,发挥好工商联与商协会等在提高营商环境活力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信心,夯实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基础。
四是速度。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打造政商沟通新渠道。首先,通过数字政府建设,为政商沟通提供更多的可能性和机会。通过建设数字化平台、优化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和加强交流合作等手段,可有效推进政商双方的互动和合作,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从改革思路来看,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积极运用数字思维和数字技术推动政府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政商数字关系,利用信息共享平台,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技术手段,开发拓展政商沟通新渠道的App软件。政商双方利用软件及时信息沟通和反馈,协调一致解决问题,通过打破沟通壁垒,及时将各种政策推送给企业。其次,可以利用数字平台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宣传,提升公众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形象,进一步促进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再次,政府应借助数字政府建设,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政府干预,提高决策效率。通过放管服改革,减少中间环节,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加快政策落地速度,增强政企信任度,塑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 本文系2021年度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的多维路径研究 项目批准号:QDSKL2101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