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城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展“蓝色风暴”夏雨集中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车辆4辆,依法查扣被执行人挖掘机2台、轿车1辆,农用拖拉机2台,腾迁房屋1处。
跨越300余公里
成功查扣两个“大家伙”
被执行人段某甲、张某某、徐某某、段某乙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称,先后在日照市莒县和五莲县两地发现被执行人所有的两台挖掘机。经查,涉案挖掘机是被执行人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需要通过扣押后拍卖变卖得以保障。城阳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研究执行方案,制定执行文书,做好执行保障,前往两地进行查扣。
执行干警近日驱车200余公里赶到日照莒县挖掘机停放地点。被执行人的挖掘机停放在山上一个隐蔽的采石场中,挖掘机体型庞大,且无法发动,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将挖掘机装车运走。接着,执行干警又驱车100余公里赶到五莲县继续查扣第二台挖掘机。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将第二台挖掘机隐藏在一堆石渣与板房中间。因车辆停放在狭窄的空间,被石堆包围,拖车拖运困难。执行干警协助拖车司机把车辆移到平地后,妥善安放到拖车上运走。
总行程6000余公里
异地联动妥善执行
因广东某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付款义务,青岛某农用设备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城阳法院执行干警向广东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付款义务,广东某公司虽承诺还款,但迟迟未履行。
日前,城阳法院执行干警赶赴广东省阳春市,与阳春法院执行局沟通联系。两地法院经周密部署,组织干警到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林某居住的某镇,成功扣押奔驰车1辆、农用拖拉机2台。被执行人林某当场表示分期偿还欠款,并承诺如不按期支付,可处置扣押财产。本案中,执行干警奔赴多地调查十余个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总行程6000余公里。
强制腾迁房屋1处
切实维护胜诉权益
申请执行人青岛某银行与被执行人袁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进行拍卖并成交,但房屋一直被他人占有使用。
日前,执行干警赶赴执行现场,发现涉案房产正在装修,占有使用人也在现场。通过执行干警的前期沟通与现场释法明理,占有使用人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被执行人所欠钱款问题,腾出占有房产。当日,涉案房产完成交接,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