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马晓婷
本报7月20日讯 近日,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发通知,启动2022年度青岛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青岛市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守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相关单位,可按类别提出申请。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工作实际,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本次申报类别涉及《实施细则》中的文化产业类包括:数字创意、动漫游戏、数字艺术、数字出版、音乐创作、工艺美术设计、影视文化、高新视频、网络视听等领域原创产业化项目奖励;鼓励发展文化新业态项目、支持创建音乐产业制作孵化基地;旅游业类包括鼓励发展旅游新业态项目,依托机场、火车站、重点景区等,高标准建设不超过5处城市旅游服务中心。其中,涉及新投资项目的,均指2022年1月20日(含)之后新投资、新开业项目。
各申报企业由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并加盖公章,通过初审后,由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市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直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初审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日(星期三);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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