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梁超
本报7月20日讯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不断优化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日前,我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包括32项具体举措,梳理汇总了以往管用举措和近年来针对新情况采取的有效措施,同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提出了“解题新思路”。
《措施》探索建立“一报告、一审计、一档案”、安全周和镇(街)安全生产公益课堂工作制度,即各级领导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中专题“述安全”,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分类建立市直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档案;各级领导每季度最后一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镇(街)每月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公益课堂。
防范化解好重大安全风险,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的根本。《措施》明确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预警;建立重大风险评估和重大隐患“双报告”制度,完善新上高危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制度,每两年组织开展1次安全风险评估;打造“感知中枢”数字化监管系统,建设覆盖风险监测预警、研判评估、应急处置、闭环管理等全过程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和指挥处置一体化信息系统,实现“一网统管、一屏联动”,提升重大危险源企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仅仅依靠部门和企业还远远不够。为此,《措施》提出了具有青岛特色的解决方案,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事故预防工作,由保险机构为投保单位提供安全培训、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标准化建设等服务,向第三方机构借智借力,共同筑牢“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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