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印发通知,阶段性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通知明确,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两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执行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通知明确了增支资金保障渠道,提出将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并降低启动条件的增支资金,以及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降低启动条件的增支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地区给予补助,其中东部地区补助30%、中部地区补助60%、西部地区补助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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