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9日讯 9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新修订的《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情况。新《办法》强化源头管控与全流程精细管理,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并明确数字化智慧监管方向,推动交通工程建设向“智能无损、数据共享”转型升级,打造全国智慧监管“青岛样板”。新《办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先,突出预防为主,系统治理的理念,把质量安全管理贯穿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压实从业单位责任,优化监管方式,提升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办法》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责任落实, 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方式、频次以及有关要求,采取随机抽查、备案核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加强信息化监管,通过系统互联、数据共享等方式,提升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数字化水平。
《办法》突出源头管控,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发挥建设单位总牵头作用,加强全过程质量管理,对建设单位材料、构件和工程制品采购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法规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防止盲目赶工期、抢进度,降低质量标准。《办法》还在强化施工单位施工质量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风险隐患,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办法》第五条提到了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数字化建设、智慧监管,既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了要求,也鼓励从业单位应用数字化技术。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智慧+监管执法服务”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明确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与交通运输监管、工程建设的深度融合。到2028年,我市将全面形成以“智慧监管”为核心,实现数据资源全共享、重点场景全贯通、帮扶服务全协同、智慧监管全应用,打造全国交通运输智慧监管的“青岛样板”。
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数字化建设、智慧监管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落地举措上,一方面升级迭代青岛市交通工程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审批事项线上办,提高办理效率。实现决策分析智慧化,为监管决策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一方面鼓励和引导从业单位在智能建造、施工管控中应用大数据、BIM技术、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同时,在质量检测领域创新应用“混凝土透视”“智能无损检测”等新技术新装备,替代传统的部分人工检测、破损检测方式,提升质量检测的精准度、效率和覆盖面,推动质量检测向“智能无损”转型升级。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陈小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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