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青岛日报社(集团)数字报纸
A03:新观察
4月1日起
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本报3月29日讯  29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青岛市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已符合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条件。为更好满足居民合理购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各金融机构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本次调整适用于我市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按照《通知》要求,若后续评估期内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同比、环比均上涨,则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自4月1日(含)后完成房屋交易主管部门网签备案的借款人,可按新政策执行。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办单位:青岛日报社
Copyright © right 青岛日报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城事
   第A03版:新观察
   第A04版:活力海洋之都 精彩宜人之城
   第A05版:稳扎稳打有干头
   第A06版:新观察
   第A07版:活力海洋之都 精彩宜人之城
   第A08版:城事
   第A09版:生活周刊
   第A10版:健康波报·关注
   第A11版:青潮
   第A12版:开卷
图片新闻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合肥路小学北侧幼儿园完成施工
青岛晚报新观察A03我市阶段性取消首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 2024-03-30 2 2024年03月30日 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