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9日讯 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和质量安全,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就市场经营中的价格行为、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等进行提醒告诫。
主动维护市场价格稳定。明码标价是诚信经营的第一窗口,节日消费期间各类商品和服务流通快、价格变动快,经营者应以显著方式明确标示价格所对应的商品或者服务,做到货签对位、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商品名、价格、货币单位和计量单位等四个要素齐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是每位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要合理用好法律赋予的自主定价权,避免违背市场规律过高定价。既要顺应市场规律,又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义务,共同维护青岛消费市场的供需平衡。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定。严防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确保消费者餐饮安全。严格把关商品质量安全。商品经营者要严格把关“一老一小”等重点消费品上市,特别是时令快消的电暖气、电热毯等各类取暖用具、小家电以及儿童电动玩具、毛绒玩具、儿童服装类商品,要确保来源合法、产品合规,防止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上市销售。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市场巡查检查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改正的违反食品安全、产品质量、价格等法律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努力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全市消费市场安全。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李沛 通讯员 于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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