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1日讯 乘客在乘坐出租车后发现手机丢失,出租车司机拒不承认拾得手机,乘客还能找回手机挽回损失吗?近日黄岛法院审结一起出租车司机拾得顾客遗失手机后转卖案件,法院判出租车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张某花费9320元买了一部手机,用了不到两个月,就在乘坐李某出租车时遗失。张某报警,并通过某手机厂商技术支持初步确定丢失手机位置。手机厂商提供的技术支持显示,手机丢失后,李某登录过手机,并且李某的住所与手机所在位置一致。
李某称的确处置过涉案手机,是通过购买二手手机方式获得,并非拾得,而且该手机已经转卖,不同意返还也无法返还手机。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李某立刻返还手机,若不能返还则以同等价值赔偿。
黄岛法院认定涉案手机由被告李某拾得具有高度盖然性。关于返还方式,因涉案手机现无法原物返还,参考该型号二手手机的价格,法院酌定被告赔偿7600元。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陈小川 通讯员 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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