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青岛西部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方)、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西海岸新区分院有限公司(乙方)股东决定,两公司以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合并前甲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合并后,甲方继续存续,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万元,乙方予以注销;乙方的所有资产、债权、债务、对外投资及分公司均由甲方承继。乙方债权人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登报之日起45日内,有向乙方提出清偿债务或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并以书面形式函告乙方。乙方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两公司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联系电话:0532-68695898,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
青岛西部市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西海岸新区分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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