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的指导推动下,青岛银行积极响应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间市场债券柜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参与金融债业务创新,探索通过柜台渠道发行金融债券。
2025年7月14日,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2025年金融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工作。本期债券发行总额40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1.71%;其中1亿元由浙商银行作为柜台债业务开办机构面向柜台业务金融机构投资同步发售。
本单债券是首单上海清算所托管商业银行普通金融债券柜台发行业务,也是山东省首单通过柜台渠道分销的金融债券发行业务。
本次柜台市场发行进一步丰富了省内柜台债券业务品种和产品体系,为拓宽金融债券发行与认购渠道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案例。
同时,该笔业务提高了柜台业务参与度和便利性,有助于吸引更多金融机构通过柜台渠道发行和认购债券,为探索创新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迈出坚实一步。
下一步,青岛银行将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和市场变化,积极参与行业交流,加大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力度,不断拓展柜台债业务应用新场景,持续深化柜台债业务建设,力争在柜台债业务领域实现更大的突破,为推动债券市场分层发展和实体经济的繁荣贡献更多力量。
傅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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