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心:这种桃,摘不得!》普法短视频在“青岛市检察院”“崂山乡村振兴”等多个微信公众号播发,并通过综治网格进入千家万户。这则53秒的短视频背后,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检民携手行政机关共促名山保护的动人故事。
今年,崂山区检察院聚焦名山保护开展预防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崂山动植物保护成为崂山检察干警重点关注的课题。在上网搜集崂山植物时,一个以植物科普内容为主的名为“花趣岛”的微信公众号引起了检察干警仵双的注意,于是联系到了该公众号的作者苏先生,邀请他为检察干警们讲述青岛的珍稀植物相关知识,尤其是围绕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植物展开。
“这是野生软枣猕猴桃,经常看到景区有农户售卖,但它在2021年就被列入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苏先生说。“这意味着不能擅自采摘野生软枣猕猴桃,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我们要对此进行宣传,让人们不要因为‘不知道’而违法。”在听到野生软枣猕猴桃的介绍时,崂山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贺世国说。
仵双立即动手撰写宣传视频脚本、找素材,并联系有关机构制作动画,苏先生也在此过程中应邀注册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随后,公益广告《小心:这种桃,摘不得!》制作完成并发布。
据了解,崂山的重点保护植物还有青岛百合、中华水韭、金荞麦、山茴香等。下一步,崂山区检察院将携手动植物领域专业人士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重点植物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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