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涛
“药王”孙思邈在《千金要方》中提到,“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中医的治疗理念用在社会治理之中,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国家安。只有把基层的矛盾解决好,把群众身边的问题解决好,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中医“治未病”思想强调防微杜渐、已病早治,正如预疾与治疾,相比事态的扩大和恶化,在矛盾纠纷的萌芽、初始阶段就予以化解,是解决矛盾纠纷更为有效经济的方式。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枫桥经验。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在基层治理中,即墨区潮海街道探索推广“会走的红马扎”协商议事会等红色党建品牌,正是学习践行“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将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等作为社会治理主体,将协商议事阵地由会议桌、办公室搬到群众“家门口”,群众敞开心扉讲、干部扑下身子听,现场研究解决办法,及时跟进办理反馈,全程让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有关部门来说,要真正做到“预疾”与“治疾”双管齐下,还需在以下几方面深度发力:
需激活“神经末梢”。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末端,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必须要多维发力,汇集来自各基层力量的合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如潮海街道建立的党格、警格、网格“三网融合”体系,实现了各类民情巡察收集全覆盖、群众诉求快响应。
需做到“未雨绸缪”。“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如能第一时间发现化解,不仅成本最低,而且效果最好。实践中,要疏通堵点、消除盲点、紧盯热点,不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需增强基层“战斗力”。做好基层治理工作,需努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不断探索创新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比如,调解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方式,实践中要建立一支调解能力强的基层队伍,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基层治理工作千头万绪,涉及群众身边“大事小情”“鸡毛蒜皮”。然而,这些小事,却牵动民心,一枝一叶总关情。只有把老百姓的实际困难解决在基层,才能更好推动经济社会高效运转,才能托举起“万家灯火”里的一个个“小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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