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青岛两级法院厚植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绿色”品牌建设,突出强基导向,以增强人民群众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全市打造11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进一步增强环境资源审判影响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公益事业。
11个宣教基地分别是:青岛中院在崂山区青山村、青岛中院联合即墨法院在即墨滨海公园、市南法院在浮山森林公园、市北法院在北岭山森林公园、李沧法院在世博园植物馆、崂山法院在王哥庄人民法庭、黄岛法院在西海岸新区藏马镇、城阳法院在棘洪滩街道羊毛沟花海湿地、胶州法院在胶州市工会、平度法院在平度植物园、莱西法院在日庄人民法庭设立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
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是青岛两级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宣传窗口,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凸显了教育与宣传的实践内涵。这11个宣教基地面向社会公众开放,通过工作展示、案例展示、问答解题、法治猜谜等形式,既向人民群众传递正确的司法导向,也全方位展示青岛生态环境优美画卷和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强力举措及成果,提升人民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下一步,青岛两级法院将依托基地法治宣传教育的功能优势,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传播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以司法担当和作为助力美丽青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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