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惠企法律服务团队朱雨冰律师接到青岛某货代公司的电话咨询。该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其业务委托方欠付自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出口的21票大蒜货物的海运费和港杂费,合计约55万元人民币。该公司多次索要,但委托方一直拖欠拒不支付。
在惠企律师建议下,该货代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立案之后,法院依法对被告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和冻结。
被告称:未付款的21票货物中的1票货物在到达目的港之后,收货人发现大蒜发芽变质,从而拒付货款。此票货物价值4.7万美元,应由该货代公司负责赔偿,被告主张从被告应付货代公司的费用中予以直接抵扣。
惠企律师对此进行释法明理:被告与承运人之间构成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在海上运输期间即承运人责任期间内发生货损,集装箱亦由承运人提供,因此应由承运人向被告进行赔偿。货代公司与被告之间构成货运代理合同关系,货代公司不应承担货损赔偿。被告拒付21票货物的出口费用,是被告构成违约,应立即向货代公司支付全部费用。
惠企律师同时沟通货代公司,为双方搭建了沟通桥梁,货代公司向被告确认其将继续履行货代职责,全力提供必要的配合,协调解决被告向承运人进行索赔的相关事宜。被告最终主动支付了全部应付款项,货代公司为表达未来继续合作的诚意,也同意放弃主张利息的诉讼请求。
从惠企律师接受委托到企业收回欠款,整个办案期间不到两个月,快速高效的服务为货代公司挽回了50余万元经济损失,真正达到息诉止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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