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棋
作为分散风险的有效机制,科技保险是金融支持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专门发布《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扩大保险力量在科技创新进程中的作用。《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明确提出,科技保险指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科技活动以及科技活动主体,提供风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等经济行为的统称。
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科技保险不可或缺。
如果说保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与“减震器”,那么科技保险就是科技创新的“加速器”,是针对科技企业在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风险而提供的保险服务。
科技保险与普通的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不同,既可以承保科技企业或研发机构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任一环节的风险,也可以组合承保或全过程承保。
高科技产业往往拥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试错成本高、投入大、风险高,亟需建立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发展相关的科技保险产品,不仅能够有效为科技企业分散风险,避免科技企业财务资金出现重大损失,还可以通过引入风险减量管理服务,降低企业发生各类风险损失的可能。
在科技研发阶段,保险机构可以通过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险种,分散企业研发风险;在成果转化阶段,通过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风险保障;在产业化推广阶段,利用网络安全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软件首版次保险等险种,护航科技成果市场应用等。
2006年,科技部与原保监会共同制定《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
随着科技创新实践越来越频繁,科技保险正步入快车道,并成为越来越多城市支持科技创新共同选择。
上海相关部门发布《上海科技保险创新发展报告(2023年度)》提出,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标准化的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方案,解决企业在经营发展初期普遍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责任等方面的共性问题,有效满足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风险保障需求。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引导保险资金投资科技型企业和面向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推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尝试探索科创风投领域的“保投联动”,以“保”发挥风险保障功能,以“投”分享企业成长红利,综合运用保险投资和风险保障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江苏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多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相关保险政策,包括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人才创业保险、研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等产品,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活动提供有效风险保障。
科创之难,难在风险。
加速发展科技保险,通过社会各界共同加力,搭建“生态圈”,充分利用保险为中小科技企业提供风险兜底,让企业放开手脚,更有信心、更有魄力地去进行科技研发和转化,青岛金融业亟待解好这道“必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