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即墨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为广大未成年人播撒“法治种子”,撑起“法治晴空”。
铺好“线下+线上”隔离带,法治教育有厚度
日前,“即墨法院‘沉浸式’普法走‘新’更走‘心’”入选“2023年青岛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10件实事”。
近年来,即墨法院打造“线下+线上”立体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模式,完善“学校+法院”双向联系机制,3年来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院开放日、送法进书店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60余次,让未成年人“沉浸式”接受法律熏陶。选派33名法官担任3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采取让学校“点菜下单”、法治副校长“精准配送”的方式,结合不同年龄段孩子的身心特点设置法治教育内容,让普法教育更有针对性。此外,即墨法院结合当下涉未成年人法治热点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发布9起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扩大普法教育覆盖面;以真实案例为素材,拍摄青少年法治教育片《暴力不时尚 少年当自强》,联合区教体局组织全区中小学生观看,拓展未成年人和家长学法途径,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搭建“庭审+庭后”连心桥,法治教育有温度
在即墨法院田横法庭,开展法庭教育是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常见的一幕。小亮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针对其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不力的情况,即墨法院向其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该案入选山东省法院家庭教育指导典型案例。
对涉罪未成年人既要依法惩戒,更要帮扶教育,实现转化挽救目的,促使涉罪未成年人重拾信心,回归社会。即墨法院立足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实际,设置爱心法庭,融入圆桌审判理念,在庭审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告人等进行思想教育和感化,寓教于审、从“心”挽救。庭后,设立“心灵港湾”心理辅导室,聘请3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及2名从事专业心理教育工作的教师志愿者,在法官指导下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帮助未成年被告人在认识自身错误的同时树立生活信心。通过“心灵港湾”心理辅导室对51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心理矫正,效果明显。坚持开展判后回访、走访工作,竭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传递司法温情与人文关怀。
织密“家庭+社会”关护网,法治教育有广度
即墨法院深入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通过总结分析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白皮书,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
即墨法院深入延伸司法服务,除召开新闻发布会外,还积极开展“数助决策”,向相关部门发出开展欺凌防控工作等司法建议,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发挥协同联动作用,以法治教育为依托,与区教体局、区妇联、区关工委等创新“多联共建”形式,联合制定实施《关于开展青少年线上法治教育活动的意见》,采取关工委牵头协调、法院主导、老干部局配合、教体局组织实施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共建共治共享。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将《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与法治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工作有机结合,宣传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重视家庭教育的观念,深入推进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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