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位于胶北街道办事处水牛村东北处建筑物(菩提林),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的规定。
因上述违法建设无法确定当事人,请上述建筑物的当事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单位)身份证明、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胶北综合执法中队和自然资源所主张权利、接受调查、自行拆除并恢复耕地。逾期不依法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胶州市胶北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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