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北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更新司法理念、融合多方力量、规范办案程序以及探索机制路径等方面着手打造“和融四方”刑事和解品牌,力促涉案矛盾化解,助推刑事和解工作做优做实,有力促进检察机关更深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和解成功率达86%,所办和解案件无上诉申诉。
针对轻微刑事案件占比逐年走高、刑事和解适用数量不断增长趋势,市北区检察院不仅针对犯罪事实本身开展化解工作,同时针对双方的积怨矛盾开展化解。勇于探索析理解纷新路径,主张部分刑事案件先调解后裁判,将大量矛盾纠纷用调解的方式过滤,并结合认罪认罚制度,力求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减少诉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加感受到司法的智慧和温度。
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和解工作的办法(试行)》,明确刑事和解适用范围、条件、程序、履行和法律效力等问题,并配套建立《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以制度建设促进刑事和解工作规范开展。
市北区检察院组建以刑检部门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为主体、其他部门群众工作能力突出的干警为后盾的刑事和解办案团队,实现轻伤害、交通肇事、故意毁财等符合刑事和解适用条件的案件集中化、专业化办理。刑事和解办案团队运行以来,刑事案件和解率较以往提升31%。同时,加强检警协同,向前延伸刑事和解工作触角,并用好检调、检律对接。今年以来,共有19位调解员、律师参与刑事和解工作,所参与案件达成刑事和解的占总和解案件的50%。此外,借助社会力量,适时邀请当事人的亲友、同事、邻居共同推动和见证案件调解,努力打开当事人心结,促成和解。此外,市北区检察院还规范刑事和解工作流程,实行规范化运行、流程化监控、案件化办理,确保依法、自愿、公开、公正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彰显刑事和解公信度;完善“司法救助、多元辅助”,提高刑事和解温度,今年以来,共对35件刑事和解案件35位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