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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曝光台
自行车道被占,道路标线不清,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混行,外卖骑手逆行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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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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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点评
严治常管“交通病”

  如果把一座城市比作人的身体,城市的主次干道就是人体的大动脉。要想城市肌体充满生机和活力,城市的“动脉血管”必须及时清理,确保“路畅其流”。

 从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禁停标志下车辆乱停乱放、道路标线模糊不清、电动车常态逆行等是“交通病”的主要症状。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道路高效运行,也威胁着市民的出行安全。

 面对这些“病症”,相关部门也曾三番五次地“医治”过,却没有取得持久的“疗效”。究其原因,就是没有做到一抓到底,没有做到常态化管理——整改问题时一阵风,风头过后,问题快速回潮,管理却没有及时跟上。

 1868年,世界上第一个红绿灯矗立在伦敦议会大厦前,从那时起,通行就不再是“一个人的事”。现如今,城市交通已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最直观体现,安全、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也成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鉴于此,相关部门面对城市交通中出现的问题,不能习惯于“灯下黑”,亦不能止步于“突击战”,而应该立足于“长”“常”二字,依靠制度完善落实,加强监督查处,力克应景式的整改之举,避免问题反复发作。

 具体来说,治理城市交通问题,首先要“治”上用力、“严”上铆劲。

 城市交通是基于规则运转的体系,在本质上是规则之治,如何让规则真正深入人心、内化于行则是旨归。“治”与“严”看似瞄准的是人,但靶心其实是规则,也如常言所说,“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社会公众呼吁严格执法,就是希望通过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让各类主体敬畏并遵守规则,从而重塑一个健康运转的城市交通体系。因此,相关部门要及时向违规行为说“不”,严格查处道路逆行、禁停标志下停车等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让违规者知道准绳不能越、规矩不能破,也让违规者“知疼”且不敢再犯。

 治理城市交通问题,其次是“管”上要有钉钉子精神,常管、长治。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关部门针对一些问题,比如汽车占据自行车道乱停乱放等确实整改过,但遗憾的是,由于治理“点到即止”,致使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甚至引发“并发症”。解决城市交通的秩序问题,如若不投诉、不督查就歇三分,其结果必然是问题回潮或并发。整治工作少些“走过场”、多些“动真格”,像钉钉子那样持之以恒,一锤锤地敲,一定会钉准、钉实、钉住问题,一定会让百姓服气、让百姓满意。

 此外,城市交通作为连接城市肌理的经络,是一道有关人与人、人与车、人与城市如何相处的综合题。探寻破题之路,实现“路畅其流”,终究要指向深层次的城市运行之“道”——在“管”上环环相扣,通过全周期管理,做到多管齐下、联合会诊、同题共答。比如,交警部门严惩逆行、乱停等行为,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交通运输部门提高公共交通通达率……各部门只有左右衔接、同频共振,方能既治标又治本,既治已病又除未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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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治常管“交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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