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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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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法院探索建立多元调解新机制
  崂山区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诉前、诉中调解化解纠纷的方法和途径,与相关力量联手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裁决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新机制,构建起独具特色的多元调解新格局,各类纠纷调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特邀调解室:

 把“免费调解”挺在案前

 崂山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室日前调解一起涉及多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王女士曾出借了多笔钱。但之后,有的借款人称没钱还款,有的借款人根本不接电话,无奈之下她便来到法院提起诉讼。“尽快解决纠纷,尽可能给当事人节省时间。”特邀调解员王正宝说。王女士以为打官司需要很久才能有结果,没想到通过诉前调解,很快就解决了一起,她对调解员赞不绝口:“调解员通过多种途径联系借款人,很有责任心,我很满意!”

 2016年6月,崂山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特邀调解工作室。按照专业分工和经验互补原则,聘任5名特邀调解员,其中2人是资深退休法官,3人是具有基层调解经验的社区调解主任和人民陪审员。“我们给当事人免费调解,不仅给当事人省了钱,而且提高办案效率,有的当天就解决了。”特邀调解员王岩说。

 崂山区法院把特邀调解员分配到案件速裁团队,采取一名调解员加一名法官的工作模式。速裁团队办理的案件全部经过诉前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立案后,开庭不再组织调解,努力做到快立、快审、快判。

 法官宋丽娜说:“调解员每天都能调成一个,一个调解员一年能调成两百多个,这不仅把大量的矛盾化解在了诉前,也减轻了我们法官的办案压力,提高了办案效率。”

 2017年以来,特邀调解员分流案件6447件,调解撤诉2513件,调撤率38.97%。近40%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了及时化解,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 

 律师调解室:

 化繁为简解纠纷

 鉴于特邀调解室取得巨大成效,为促进法院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解纷途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18年,崂山法院又联合崂山区司法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两家律师事务所在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派驻6名律师进行法律引导和诉前、诉中调解工作。

 近日,在律师调解室,张先生和高女士正在办理撤诉手续。张先生说,2018年底,他所在的公司和被告徐某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委托设计合同》。工程结束后,被告一直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尾款。以前,类似的官司,一般得三个月,甚至半年才能有结果,这个官司他们也做好了长期准备。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提交诉状没几天,被告竟然主动打来电话要求还款,他这才来法院办理撤诉手续。

 “收到调解的案件之后,我马上就联系了被告进行调解,”律师调解员房子超说,“给她讲明了相关法律责任后,第二天她就把钱打给了原告。”

 “这个过程非常快,法院联系了被告之后,被告主动联系了我们把尾款付清了,比我们预想的要快很多,”案件当事人张先生说,“对目前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法院的执行速度、律师的办案过程,我们都满意,非常感谢!”

 李龙富是案件代理人,每年代理的案件得有几十个,对于打官司的程序深有体会,“走诉讼程序时间会很长,如果再加上别的程序,少则半年,多的话一年都有可能。如果说另一方不服再上诉,时间更长,但是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当事人可以节约诉讼成本,纠纷化解速度快,对促进社会和谐起到重要作用。”

 律师调解工作室由两家律师事务所选派律师进驻调解工作室开展工作,依法调解由法院委派、委托的民商事案件,并对部分行政案件组织和解。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要求律师调解员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固定诉讼请求、证据及无争议的事实,进入诉讼程序后,当事人对无争议的事实无需进行再次举证,免除当事人重复举证的负担。自2018年11月律师调解工作室设立以来,共计收案633件,调结278件,结案率43.92%。

 部门联动联调:

 “一站式”服务群众

 通过“走出去”的模式,崂山区法院与崂山风景区管理局联合,在风景区游客服务中心设立旅游巡回审判庭和旅游纠纷诉调对接中心,通过远程视频的形式指导诉前调解工作,快速化解各类旅游纠纷;与交警大队、保险等部门搭建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理赔、诉讼一站式服务平台,在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对接中心和巡回审判庭,促进形成了多元调解格局。

 设在崂山区交警大队的崂山交通事故调解中心,逐渐成为“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赔付和仲裁五种调解方式于一体”的大调解模式,由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律师、调解员、法官、保险公司、仲裁部门积极参与,对涉及交通事故事项快速达成理赔协议。这种集约化、一站式的调解模式解决了以往案件当事人来回跑、多家跑的困扰,简化了办事程序,节省当事人时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交通事故有它的特点,比如说涉及到保险公司,我们和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建立网络平台,当事人有什么样的诉求,我们可以直接通过平台发到保险公司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赵亮说,“这样,老百姓不需要自己频繁跑动办理,中心就在交警大队事故科的旁边,可以说是交通事故处理理赔一体化。”

 近年来,崂山区法院围绕矛盾纠纷多样性特点和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改变法院单兵作战局面,协同多方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减少“新生案”。通过“走出去”模式,依托交警大队的交通调解中心,搭建起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理赔、诉讼一站式服务平台,在交警大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诉调对接中心和巡回审判庭,委派2名律师开展诉前调解,安排2名法官进行案件速裁。

 “如果能够调解成功,就等于结案了。如果调解不了,我们就把它转到立案庭去,由法院进行审判。紧挨着我们调解室的就是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为了方便群众,这个巡回审判庭每周三开庭,当事人无需跑远路、到法院开庭。”赵亮介绍说,“在开庭之前,法院需要做的评估、鉴定,都已经在我们这里得到了解决,既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提高了办案效率。”

 崂山区法院搭建的联动调解平台,坚持“以人为本、便民利民、高效便捷”原则,以“一站式”服务群众的模式,切实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中程序繁琐、理赔困难等问题。近三年来,崂山区诉前调解交通案件1198件,成功调结407件,调结率33.97%。通过诉前调解进入诉讼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大幅减少,不仅把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诉前,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为法院审判工作做“减法”,审判效率得到显著提升,案结事了,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与此同时,崂山区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将诉讼环节向前延伸,将审判效应向外拓展,努力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三年,崂山区法院诉前分流案件13563件,以非诉讼方式化解纠纷3663起,占分流案件数的27%。2020年新收普通案件同比下降20%,结案率78.06%,同比提高20.5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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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日报法治09 崂山区法院探索建立多元调解新机制 2020-08-07 2 2020年08月0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