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的前身——青岛市公证处,成立于1956年,是山东省成立最早的公证机构之一。2007年8月1日与原青岛市第二公证处合并且更名为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现隶属于青岛市司法局管理的事业法人单位。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总部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新浦路6号,是山东省规模最大的公证机构,独立拥有2000多平方的办公场所和一流的硬件设施,实现了信息化、流程化作业,现有工作人员近百人。
60多年来,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充分发挥“沟通、服务、监督、证明”的职能作用,为岛城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维护了广大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连年被评为山东省文明单位,先后被青岛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司法部评为公证质量先进集体,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公证处”光荣称号。
被山东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光荣称号,被评为“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部级文明公证处”、“全国知识产权公证服务示范机构”光荣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本着“便民为民、奉献社会”的服务宗旨,在未来的岁月里,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将继续把握时代脉搏,服务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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