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6月15日,青岛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将正式开始,置换更新汽车的消费者,每人最高可享受8000元以旧换新补贴;参与家电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每成功交售一台废旧家电,可享受购买新家电单品成交价格最高12%、不超过1200元(含)的补贴费用,每人最多可交售3台废旧家电并领券购买以旧换新补贴产品3台、累计享受不超过3600元的购新立减补贴。
5月22日青岛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等17部门,共同印发了《青岛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近日,《青岛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青岛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也将正式印发实施,通过政策激励、畅通消费品循环,着力扩大消费市场需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
家电以旧换新这样办
●如何操作
6月15日9时开放补贴申请入口,活动期内消费者下载云闪付APP,在云闪付APP“家电以旧换新专区”进行“以旧换新”活动预约报名,点击“申请补贴入口”填写废旧家电信息,提交预约成功后可获得“补贴券”。预约信息须准确且收旧送新的地址均应在青岛市内,提交获券后预约信息不可更改。
消费者每成功预约上传1台废旧家电信息,可获得1张“补贴券”,同一消费者最多可以分次获得并使用3张“补贴券”。“补贴券”有效期为获券后72小时内,逾期未使用视为放弃该“补贴券”,系统自动回收至票券池并再次释放供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继续领用。活动期内每天9:00至21:00可核销使用。票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补贴券”不可拆分或叠加使用,仅允许购买单个商品的订单使用。
消费者获券后可在以旧换新服务系统云闪付APP中查看“补贴券”状态,在“补贴券”有效期内到符合条件的家电销售企业,选购符合规定品类的新家电。
销售企业按照约定上门服务,核验废旧家电情况并拍照留存,支付收旧费用(以现场实际评估协商价格为准),向消费者出具《废旧家电回收确认单》,消费者签字确认后,完成废旧家电拆除回收和新家电安装。
家电以旧换新时间持续至12月31日,如本次补贴资金在该期限内提前使用完毕,将另行发布政策提前结束公告。
●补贴范围
消费者交售废旧的空调、冰箱、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吸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空气净化器、净水机等10类家电产品,并购买上述品类一、二级能效和绿色智能家电入选产品时,享受家电以旧换新立减补贴。
空调、冰箱、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等五个品类视为本次活动的大家电组,消费者在大家电组内可跨品类以旧换新。
油烟机、燃气灶、热水器、空气净化器、净水机等五个品类视为本次活动的小家电组,消费者在小家电组内可跨品类以旧换新。
不过大家电组、小家电组之间不可跨品类以旧换新。
●补贴标准
每位消费者可享受新家电单品成交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以含税发票为准,发票抬头必须为个人)最高12%、不超过1200元(含)的补贴费用,最多可购买以旧换新补贴产品3台、累计享受不超过3600元的立减补贴。
汽车置换更新看过来
●如何操作
活动期内,用户在云闪付APP首页“汽车置换更新专区”领取置换补贴资格券,每位消费者整个政策实施期内仅限领取1次,领取后无论是否核销,都无法再次领取,消费者谨慎领取,确定可以在72小时内支付购车款核销资格再领取。6月15日9:00开放补贴资格券申请入口,汽车置换时间为2024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
消费者需在领取资格券后的72小时内,带着境内发行的银联实体卡,到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商户,在指定刷卡设备上以刷卡/插卡/挥卡支付购车全款或部分款项,消费者需妥善保管刷卡POS小票等实物及照片,作为后续申报资料上传。
消费者上传的材料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补贴发放,补贴以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至消费者资料上传的银行卡账户中。
领取后有效期为72小时内,最晚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过期未核销的资格券将回滚至资格池供其他消费者领用。未获取并核销资格券的消费者无法申报补贴;资料上传期间任意时间均可提交,最晚的资料提交时间不晚于2025年1月10日,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补贴,不再受理。上传资料后如发生资料不合格被退回的情况,消费者需要在核销资格券后90日内完成资料修正,确保90日内资料可以审核通过,超过90日仍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放弃补贴,不再受理。
●活动范围
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且新车和旧车都必须是非营运车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开具或登记时间均须是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消费者须在政策实施期间既出售旧车又购买新车(买新车和卖旧车的先后顺序不做要求),且须确保出售的老旧车原车主与新车购车车主为同一人,如消费者仅出售旧车或仅购买新车,不在本政策补贴范围内。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补贴标准
新购燃油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2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4000元,3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6000元;新购新能源乘用车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3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每辆补贴6000元,30万元(含)以上每辆补贴8000元。
●车辆要求
旧车处置要求:青岛号牌、非营运的个人老旧乘用车,需在2024年6月15日(不含)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政策实施期间购买车辆并出售的,不在本政策补贴范围内。《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单位须是在青岛市内注册登记的二手车企业,开具时间须是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旧车须为2011年6月30日(不含)后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不含)后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2018年4月30日(不含)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其他燃料类型包括混合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甲醇、乙醇、氢、生物燃料等。
新购车要求:在青岛市参与“置换更新”的汽车销售企业(具体清单请见云闪付APP首页)购买新车,购买的新车须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非营运燃油乘用车,不包含二手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销货单位须是在参与“置换更新”的汽车销售企业,且《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上的开具或登记时间均须是2024年6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见习记者 毕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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