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12月4日讯 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全市中小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月活动暨第四届校园法治文化节启动仪式在西海岸新区富春江路小学举办。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切实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青岛市教育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队伍建设 提升中小学治理效能的意见》,构建机制健全、常态运行、保障有力、考评科学的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工作体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
组织公检法司部门公职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同时,组织法学教育和法律服务机构等单位专业人员担任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教育惩戒、依法治理等工作,法治辅导员负责做好学校法治教育、师生权益保护和依法治理等工作,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职责体系,切实加强中小学法治力量。
为保证法治副校长配备质量,市教育部门联合公检法司等部门按照1:1.2的比例择优建强法治副校长人员库;中小学校综合考虑工作需求和法治副校长工作便利,从法治副校长人员库选取法治副校长人选并按照程序进行聘任。实施百名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工程,市司法部门成立青年律师志愿服务团,组织青年律师担任乡村中小学法律顾问和法治辅导员,解决乡村中小学法律顾问配备不足问题,促进法治教育资源均衡分布。
为推动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作用有效发挥,将有效参与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我市将推进“三方面创新”:建立中小学法治服务“三个一”工作机制,明确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每年至少指导学校解决一项涉法事务,每季度至少驻校办公一次、上一堂法治课(或开展一次学生专门辅导、指导组织一次模拟法庭等法治体验活动);开发“以案释法”法育通识课程,打造校长治校法治能力提升课、教师从教法治知识普及课和学生法治护航成长课;推广沉浸式、体验式教学,积极探索将法治体验课程开设在法治教育基地;引导各方服务学校法治个性化需求,学校将相关法治需求以工作项目清单形式发送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紧急、突发事项,及时协调沟通),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及其派出单位建立应需服务机制,并为学校提供法治教育资源或建设法治教育阵地。
构建“支持+激励”保障机制。让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充分、及时、有效地参与到学校各项法治事务中。建立中小学法治服务“三优”表扬制度,每三年组织评审优秀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评选“以案释法”优课和中小学法治服务优秀案例,积极调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积极性。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钟尚蕾)
零距离学法
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联合多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早报12月4日讯 12月3日下午,青岛市公安局地铁分局海信桥站派出所会议室里气氛热烈,一堂生动而又深刻的宪法宣传讲座正在进行,青岛上清路小学的同学们争相回答宣讲人提出的问题。海信桥站派出所联合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太清路社区等开展以“宪法进社区,学法零距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上清路小学20余名学生参与。活动现场,律师讲解了“国家宪法日”确定的背景和重要意义以及宪法的历史。之后,律师与同学们互动交流,在宪法与生活部分,律师通过真实的案例和生动的讲解,展现了宪法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9个方面,其间,同学们积极参与并诵读了法律条文。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杨博文 通讯员 王志河 摄影报道)
宪法进农村
青岛市开展2023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
早报12月4日讯 12月4日,青岛市开展2023年“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活动在即墨区金口镇马坪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举行,旨在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意识。活动现场设置了宪法宣传、宪法讲座和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参观等环节,现场向村民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放法律汇编和普法宣传材料,广泛普及与农业农村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宪法精神,唱响宪法主旋律。此次宣传活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聚焦农业农村相关问题进行重点普法宣传,并对农民群众关心关切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运作等内容进行解读,为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观海新闻/青岛早报记者 孙晶 通讯员 周子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