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刘某伙同张某租了某景区建筑成立了一家养老公寓,以老年人为对象,通过发放传单、组织参观、亲自体验等方式制造公寓盈利状况好、经营规模大的假象,以年化收益率36%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老年投资者信任,同时为吸引老年投资人,以缴纳养老床位预订金可领取福利补贴作为返利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进行投资,并与他们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计800万余元,给100余名投资人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
●案例分析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有两大类型:一是以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公寓”、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二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绝大多数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数字鸿沟”问题比较突出,风险辨识能力弱,自身权益容易受到侵犯。其次,绝大多数老年人对非法集资的认知和警惕性不足,但又迫切想通过高回报的投资解决自己养老困难。非法集资诈骗者往往是利用了这一类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不仅高额回报无法兑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也无法满足,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风险提示
1、时刻谨记高风险。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存在高额利息无法兑现、资金安全无法保障、养老需求无法满足的风险。老年人如果遇到有人宣传他们的投资理财项目“收益高”但“风险低”,那么就一定要提高警惕,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2、冷静思考多商量。老年人打算将辛苦攒下的养老金进行投资前,一定要多听取子女的意见,冷静思考后再做决定。
3、审慎选择想周全。老年人在投资时,尽量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选择通过其他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前,一定要请子女提前做好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的查询工作,全方位考虑,谨慎选择。
通讯员 张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