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1日讯 11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经监督检查,发现我市5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再具备《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且逾期未改正。根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等规定,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示,拟移送许可机关撤销相关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起7日内,将相关意见反馈到邮箱“qdjtcsjtc@163.com”。
据了解,这五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分别为成都三合力诚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中铁中基(天津)客运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兰州益民出行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北京东方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大连博约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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