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获悉,青岛市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集中申请受理工作已结束。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4015名高校学生贷款申请,申请贷款金额4798万元,贷款申请人数比去年增加23.58%,贷款申请金额比去年增加26.8%,贷款人数和贷款金额为历年最高。
今年,为确保2023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青岛市主要采取三项举措。一是持续开通全市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市区两级工作人员耐心受理贷款学生及家长的咨询,认真解答办理流程,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腿;二是面向续贷学生继续开通远程办理服务,续贷学生通过人脸识别功能完成身份认证后,确认提交续贷申请,无需到现场办理;三是始终坚持“应贷尽贷”原则,继续取消到村(居)委会盖章环节,简化贷款办理手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减轻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压力。
据悉,国家日前又出台助学贷款新政,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在新政策出台后申办贷款的学生,可以直接按照最新政策办理贷款;对政策出台前,2023年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或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学生,可根据实际需求,在新的额度范围内于10月22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额申请。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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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贷款政策有这些调整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本次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完善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将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提高4000元,本专科生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同时,考虑到政策衔接,相应提高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以及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二是将国家助学贷款利率调减30个基点,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调整为减60个基点。三是开展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工作,切实减轻研究生家庭经济负担,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完善手续便捷、风险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学贷款产品,并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
为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经国务院同意,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这些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2023年延续实施了这一政策。为进一步减轻贷款学生经济负担,这次《通知》明确进一步降低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对此前已签订的参考LPR的浮动利率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可以按照新利率执行,具体由承办银行与贷款学生协商,可将原合同利率调整为同期同档次LPR减60个基点。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研究生阶段的学生绝大多数已成年,可支持其通过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就学费用,鼓励学生自立自强。研究生商业性助学贷款是商业性贷款,不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政策。
据悉,国家助学贷款是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措施,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提供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这项政策从1999年实施至今不断完善。截至2022年底,全国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000多亿元,惠及2000多万学生,有力支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