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公安交管业务“放管服”改革,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将落实一系列便民惠企的服务新举措。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二手小客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网上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网办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从6月1日起,一批车驾管业务便民惠企新举措正式实施。
新车上牌,车辆免查验
2023年,公安部在10个城市11家生产企业试点的基础上,新增了21个城市18家生产企业试点新车出厂免查验。青岛市与北京汽车制造厂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和企业,签定了合作协议。为推进新车注册车辆免查验试点工作,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成立试点工作专班与试点企业对接,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预查验业务培训。
车管所对经销商进行临牌授权和预录入授权,推进试点车企开展网上新车登记挂牌工作。据车管所查验科副科长刘自强介绍,这项业务试点成功后,就可实现指定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的主机厂查验,试点城市的车主在购买了试点企业主机厂查验完毕的车辆,可以在试点城市的“交管12123”App上直接申请登记,不用再到车管所登记。
“这项新规的出台,大大缩短了消费者办理新车登记的时间,促进了汽车的消费、流通,助力了行业的发展,实现了车辆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及查验车管所三者的信息共享。”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称。
多措并举,深化减证便民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到,6月1日起将实施的新规中,在已推行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一证通办”基础上,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转让登记、住所迁入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暂住地居住证明。
在免检机动车符合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业务方面,将由被动申领变为主动推送。公安交管部门通过“交管12123”APP等方式向机动车所有人推送提示消息,对确认申领的,经审核后发放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无需再单独申请。“有五种情况,不适用6年内免检。”车管所副所长山青介绍称,面包车、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车、营运车辆变更为非营运的、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仍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网办业务,满足群众需求
从6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变更满分审验教育地可以在网上办理,只需要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请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到车管所申请,便利群众长途自驾休闲旅游生活,服务客货运输驾驶人异地工作需要。对于军人换领大型货车驾驶证,按规定只要是部队驾驶证,可以直接换领C1驾照,在换领中大型客货车驾驶证时,需要参加科目一与科目三的考试;军人具有大中型客货车安全驾驶经历的,可以换领B2驾驶证,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三考试,只需要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即可。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首席记者 刘卓毅 实习生 高偲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