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8日讯 3月8日,青岛市崂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3·15”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检查。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消防器材销售门店,严格按照《消防法》《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详细查看经营户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证明、购销合同等资料,对照检测报告内容核对消防产品产地、型号、批次是否一致,对经营户经营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水带等消防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仔细查看每种消防产品的外观标识、性能参数、市场准入证明、强制性认证证明、生产厂家、日期、地址等是否清晰,通过扫描产品二维码的方式逐一对消防产品进行检测,并且要求各单位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消防产品质量意识,做好火灾隐患的自查自改,确保场所消防安全。(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孙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