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3日讯 记者从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1月6日至8日,青岛市南交警在山东路、广州路等地设卡查获了13名酒司机,其中一人涉嫌醉驾。
1月6日晚10时许,市南交警在广州路云南路路口设卡查车时,发现司机范某某身上有酒气,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构成酒驾。范某某交代,他平时经营小海鲜生意,中午2时许,他送完货回家喝了两瓶啤酒。由于临近春节,市民采购量激增,范某某晚上又要去送货,他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被交警查处。
1月8日凌晨3时许,市南交警在山东路设卡查车时拦下一辆轿车,司机夏某某摇下车窗后,民警很快闻到了浓烈的酒味。交警询问夏某某是否饮酒,他和副驾驶上的乘客神色紧张,很快承认自己喝了啤酒。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夏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构成酒驾。夏某某称,他头天晚上与朋友在酒店聚餐,结束后又和朋友到酒吧喝第二场,当时叫了一名代驾。夏某某在酒吧里玩到凌晨,在车内睡了一会后,觉得自己清醒了,心存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还是被查获。两人因酒驾,将被市南交警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且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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