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1日讯 4日晚10时许,市北交警四流南路中队民警在重庆南路洛阳路路口设卡夜查时,一辆轿车沿洛阳路行驶到卡点,司机发现前方路口有交警查车,立刻停车熄火。民警上前检查,发现司机陈某神色慌张,驾驶室里还有浓烈的酒气。民警让陈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民警将陈某带往医院抽血备检。
民警让陈某出示驾驶证,陈某承认了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酒驾的事实。陈某称,10多年前,他因醉驾被吊销驾照,后来又重新考取。去年5月,陈某又在重庆南路洛阳路路口被四流南路中队交警查出酒驾,当时被吊销了驾照。这次,是他第三次酒后开车,在相同路口被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将面临公安交警部门的严惩,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刘卓毅 通讯员 张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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