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自然资规告字〔2026〕403号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发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如下:
一、 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序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备注
1 高新区宝源路以东、华东路以西、正阳路以南、丰茂路以北HD0703-013地块南侧部分 2061 (以实测为准) 工业 用地 50 地块位于青岛柯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南,为一狭长地。
二、公示期限
自2026 年4月28日至 2026年5月27日16时止。
三、用地者申请用地的方式
上述工业用地,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工业用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27日16时。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地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 1 号
联系电话:0532-66966959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上述工业用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上述工业用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上述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予以发布,如有变化,我局将在上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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