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娜,青岛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2003年8月参加工作以来,她始终坚守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荣获青岛市检察机关“办案能手”“业务尖子”等称号,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被评为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人才,前不久获评2025年度“全国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张丽娜所在的部门获评山东省法检护航促发展先进集体,指导办理的5起案件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优质案件,6起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优秀庭审。
服务大局显担当。她牵头打造“检贸融创”涉外检察服务体系,获评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依托全省唯一“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从严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所在部门承办全省90%以上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指导办理的赵某迟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全链条查清各环节犯罪行为并准确定性,追赃挽损2亿余元,获评最高检证券期货犯罪指导性案例。推动打造“山海维证”工作品牌,获评第四届全省十佳检察文化品牌、全市十大法治亮点,在全市检察机关品牌展示活动中被重点推广。
护航民生暖人心。着眼于维护金融安全,张丽娜带领所在部门联合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出台加强执法司法衔接会议纪要,指导办理的刘某香等集资诈骗、洗钱案,检察机关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并引导侦查,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获评最高检打击非法集资典型案例。推动建立海陆全域联动执法机制,积极配合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全市经济犯罪检察条线起诉走私、危害税收征管犯罪360余人,帮助挽回损失6900万元。
创新发展求实效。张丽娜积极指导研发机动车保险诈骗类法律监督模型,排查监督线索140余条,追捕漏犯26人,追赃挽损700余万元,获评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等奖。升级青岛市检察机关“涉企案件”高质效办理平台,对800余件涉企案件进行实时风险研判,做到低、中、高风险分离。指导办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平台自动评定为中风险,涉案40余万吨劣质货物存放于青岛港,仓储企业日均损失超5万元。她带领办案团队联合公安机关,依托涉案财物处置机制,迅速妥善清理货物,避免了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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