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即墨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案件,成功为申请执行人追回赔偿款。
周某某因在提供劳务时发生事故,与孙某就受害责任产生纠纷,法院依法判决孙某赔偿周某某各项损失6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未及时主动履行,周某某遂向即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孙某除银行卡内的6000元余额,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孙某在事故发生前不久,已将名下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获款900余万元。
巨额转让款去向不明,孙某又长期隐匿行踪,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先后开具十余份调查令,向国家电网、快递公司、通信运营商等多家单位核查被执行人住址信息;逐笔梳理事故发生后被执行人及关联人员的银行流水、微信交易等海量数据。最终查实,事故发生后,孙某为恶意规避执行,将厂房的巨额转让款转入其子女账户,后续又分批转出涉案资金600余万元。
孙某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刻意隐匿行踪、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抗拒执行意图明显,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即墨法院执行局依法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迅速开展网上追逃,在深圳抓获孙某。
面对银行流水、证人证言等确凿证据,孙某认清自身行为的违法性与严重后果,主动请求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委托其亲属当场一次性履行全部赔偿义务,案件执结。孙某深刻悔过,取得了申请执行人周某某的谅解。
即墨法院将进一步深化与公安等机关的协调联动,始终保持打击拒执高压态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捍卫法律尊严,为推进辖区诚信社会建设、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前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