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 谦
本报11月13日讯 13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青岛仲裁办推进“亲和仲裁”具象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具有意思自治、专业高效、一裁终局等优势。近年来,青岛仲裁办聚焦满足各类经营主体商事争议解决需求,持续扩大“亲和仲裁”服务场景,搭建“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平台查询、全方位智能辅助”的仲裁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仲裁工作效率与仲裁参与者满意度。
《实施方案》站在服务当事人角度,围绕“亲和仲裁”拓展服务具象化、受理服务具象化、调解服务具象化、审理服务具象化、监督问效具象化等五个方面,制定推出16条工作措施。其中明确创新智慧仲裁服务,建设智慧仲裁服务平台,一个账号通办立案至结案各项仲裁业务;丰富多元解纷路径,积极开展商事调解,完善“仲裁+调解+诉讼”机制;加强仲裁制度供给,创新涉外仲裁、海事海商仲裁规则和制度,健全金融仲裁、互联网仲裁等专业规则体系;持续拓展服务空间,实现实时查看组庭、开庭、结案等程序进度,推行节假日开庭、根据当事人需求开庭等弹性机制,庭审中释法明理回应争议焦点,争取“一次开庭审结”;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接受市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等司法监督,组织法官、仲裁员、仲裁秘书等同堂培训,规范审理程序,统一裁量尺度;加强案后跟踪问效,将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程序指引等内容嵌入仲裁程序,在送达裁决书时,一并向当事人送达执裁联动告知书,主动开展案后回访,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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